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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、确认与反核销

适用场景

将已过账收款与销售发票核销,或将已过账付款与供应商账单核销。当前不支持把转账单作为核销来源。

完成结果

核销申请从草稿变为已确认,两端未结余额按实际核销金额更新。存在汇率差或尾差损益时,系统生成并自动过账调整凭证。

前置条件

  • 当前组织与两张来源单据的组织一致。
  • 收付款单和财务单据均已过账。
  • 两张来源单据的账簿、币种、业务伙伴和已过账往来科目一致。
  • 销售发票只能与收款核销,供应商账单只能与付款核销。
  • 核销日期唯一对应一个打开的月度会计期间。
  • 外币来源具有有效直接汇率;需要汇兑损益或尾差时已完成核销设置。

创建草稿

  1. 打开“核销申请”列表,点击“新建”。
  2. 选择收付款单和应收应付财务单据。
  3. 选择核销类型:全额、部分、预收预付或尾差。
  4. 填写实际核销金额和核销日期。
  5. 保存草稿。

来源单据在草稿创建后不能更换。如选错来源,应取消或删除草稿后重新创建;核销类型、金额和日期仍可在草稿状态修改。

确认核销

  1. 打开草稿,重新核对来源单据、币种、业务伙伴和未结余额。
  2. 全额核销时,实际核销金额应等于单据未结余额;尾差核销还要同时满足两个尾差阈值。
  3. 点击“确认核销”并阅读确认提示。
  4. 系统会重新计算两端余额、汇率差、尾差和会计期间,确认后页面转为只读。

取消与反核销

  • 草稿可点击“取消申请”。取消后记录只读保留,不能再次确认。
  • 已确认申请可点击“反核销”。系统恢复来源余额,并对原调整凭证逐行生成精确反向凭证。
  • 当前或后续期间存在有效期末外币重估时,确认和反核销都会被阻止。应先按期间依赖顺序冲销重估。

成功标志

  • 确认后状态显示“已确认”,并记录确认时间。
  • 来源收付款和单据的剩余余额按核销结果变化。
  • 有汇兑或尾差损益时,可以追溯调整凭证。
  • 反核销后状态显示“已反核销”,原记录和反向凭证仍保留。

常见问题

提示来源不匹配

检查组织、账簿、币种、业务伙伴、往来科目和单据类型。系统不允许跨组织、跨币种或错误类型配对。

提示核销金额超过余额

其他核销可能已经占用来源余额。刷新来源记录和核销列表,按当前剩余金额重新建立申请。

尾差核销不能确认

确认当前组织账簿已配置尾差科目和两个大于零的阈值,并且尾差同时满足绝对金额和比例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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帮助内容以已验证的当前产品行为为准